希望這是最後一次。
68天了。
走路還是一拐一拐的。
這兩天拇指的關節處不知爲什麽酸痛。
其實我好怕照X光。
我怕醫生說:怎麽辦,還沒接回去呢,上石膏定位吧。
我怕。
我怕再次感受到自己什麽都做不到的感覺。
我怕看到殘廢般的自己。
在別人眼裏,我是殘廢了。
在別人眼裏,我是殘廢了。
他們把我當沒手沒腳一樣。
或許是出自好意,但真的那很諷刺。
印象非常深刻的是,
那時候常經過的階梯旁多出了幾個花盆,導致我上下樓梯更辛苦。
那時候常經過的階梯旁多出了幾個花盆,導致我上下樓梯更辛苦。
於是我在班上埋怨。
我跟朋友埋怨學院的不是。
他們不應該爲了區區幾個官僚影響行動不便的同學。
他們不應該爲了區區幾個官僚影響行動不便的同學。
像我。
那時候,一位老師聽到了我們的對話。
她脫口而出地說:對啊,學院應該體諒你們這些殘障人士,真是不應該。
頓時,我沉默。
朋友們沉默。
她也沉默了。
好像意識到自己似乎說錯了什麽。
那幾秒間,腦袋裏突然空白,然後閃出好多畫面。
坐輪椅的叫殘障人士。
沒有手的叫殘障人士。
不能説話的叫殘障人士。
聼不到聲音的叫殘障人士。
我只是剛好暫時沒辦法走路。
我也是殘障人士嗎?
她說出了這段時間裏大家都盡量避開的字眼。
殘 障 人 士。
我這樣子真的算殘了嗎?
她下意識地馬上糾正自己說的話:
“哈哈,我的意思是你這算是暫時殘廢吧。院方應該重視。”
二度傷害。
是暫時殘廢?
所以說不只殘了還廢了?
我有什麽都做不到嗎?
連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自理了嗎?
可能是我太敏感吧。
可能人家只是無心的,根本沒有那個意思。
是我自己太敏感想得太多了。
我討厭走到哪裏大家都以同情的眼光望著的感覺。
於是一拆了石膏我就堅持不用拐杖走路。
雖然醫生一再叮嚀我必須用拐杖直到下一次復診。
五個星期。
我可不要了。
我知道自己不應該固執。
可是我真的不想再被當廢物一樣看待。
我寧願自己走路慢一點,再小心一小步一小步地走。
也不要再被當成什麽都做不了的殘廢。
有腳,卻不能自己走路。
真的很感謝那些默默為我付出的朋友。
他們真的沒有那個義務為我做那麽多。
但他們還是做了。
為我送飯,擔心我有沒有吃飽。
甚至還幫我買衛生棉。
爲什麽我說甚至?
因爲去買的是個男的。
真的很謝謝他。
謝謝那些載我去醫院的朋友。
不管多夜,甚至需要多早起床都願意載我去。
如果沒有他們,現在我不知道會怎麽辦。
還在哭嗎?哭沒有用啦。
謝謝那些關心及為我擔心的人。謝謝你們。
小樂在這裡給你們鞠躬了。
真心的,謝謝你們。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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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d bless...